志工服務
壹、服務項目
(一) 衛生保健志工招募對象
1.凡為本鄉鄉民願意運用餘暇參與志願服務之社會大眾,確具衛生保健服務熱忱與興趣者,不分男女,並願無給職協助保健工作之人士。
2.報名直接洽衛生所。
(二) 組織及任務:
1.志願服務隊:招募衛生保健志工20-30人以上,組成志願服務隊,設隊長1人,副隊長1人,應將隊長副隊長及隊員人數報衛生局。
2.各志願服務隊得依工作需要設置組別負責辦理各項有關事宜
(1)隊長:
a.統領全隊,督導各幹部負責一切事宜協調。
b.統籌調度人員
c.代表參加衛生所各項定期會議
(2)副隊長:
a.輔助隊長各項職務
b.執行隊長交代之事物
c.每月值班排班
(3)組長:
a.執行副隊長交代之事務
b.聯繫組員各項臨時事務
貳、保健志工之聯誼
(1)保健志工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報,研討例行性的工作分派與推動及辦理教育訓練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,各小組亦可視情況召開
(2)每年配合衛生所舉行一次優良保健志工表揚大會
參、志工管理
一、 保健志工工作內容,仍以下列幾項業務為主:
(一)協助預防注射
1.協助填寫幼兒健康評估表
(二)協助保健業務
1.協助門診體檢(量身高、體重、血壓)
2.填寫保健業務資料
3.接聽電話
4.健康關懷
5.協助推廣政令宣導及保健工作
(三)協助衛生教育宣導活動
1.協助宣導民眾踴躍參加衛生所舉辦活動
2.活動場地佈置
3.分發衛教宣導單張
4.活動後的清潔工作
(四)執行志願服務工作須知
1.志願服務工作時應先簽到並登錄實到實退時間
2.應穿戴整齊並注意個人良好態度
3.不遲到早退,有事無法志願服務應先找人代理之
4.每月每人應志願服務1-2次
5.不索取及收受個案及家屬所給的任何酬勞或金錢
6.志願工作時謹守崗位,提供服務,不以私人事務影響服務
7.有關個案、衛生所不對外公開的資料應予保密
二、保健志工之教育訓練
(一)基礎訓練:
以灌輸志願服務理念為主,由新進志工參加,訓練期滿,發給結業證明書。
課程內容包括(以下共計12小時)
1.志願服務的內涵:2小時
2.志願服務倫理:2小時
3.自我了解及自我肯訂或快樂志工就是我,以上二課程二選一:2小時
4.志願服務經驗分享:2小時
5.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:2小時
6.志願服務發展趨勢:2小時
7.人際關係、說話藝術、團康活動等活動:2小時
(二)特殊訓練:
以強化志工專業知能,熟悉工作環境為主,由曾經接受基礎訓練之志工參加,訓練期滿後發給結業證書課程。內容包括(以下共計12小時)
1.社會福利、資源的結合與運用:25%
2.衛生保健專業知能及技術:50%
3.衛生保健議題等:25%
三、紀錄冊發放
每位志工限領一冊,於其他單位領取者,應延用舊冊,不得重複領取,以一人一冊為原則。
四、志工權益及福利
1.加入衛生保健志工行列,並於接受基礎訓練、特殊訓練後並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的志工,均可享有意外事故保險。
2.服務績效優良者經考核選拔楷模將接受表揚。
五、志工遴選與續任
所有志工服務任期為一年,每年遴選一次,由衛生局印製服務證,供服勤時配戴,工作績效優良者,得留任繼續服務,為激勵保健志工,每年於年度結束前,由衛生局配合縣府辦理優良志工表揚。
(一) 衛生保健志工招募對象
1.凡為本鄉鄉民願意運用餘暇參與志願服務之社會大眾,確具衛生保健服務熱忱與興趣者,不分男女,並願無給職協助保健工作之人士。
2.報名直接洽衛生所。
(二) 組織及任務:
1.志願服務隊:招募衛生保健志工20-30人以上,組成志願服務隊,設隊長1人,副隊長1人,應將隊長副隊長及隊員人數報衛生局。
2.各志願服務隊得依工作需要設置組別負責辦理各項有關事宜
(1)隊長:
a.統領全隊,督導各幹部負責一切事宜協調。
b.統籌調度人員
c.代表參加衛生所各項定期會議
(2)副隊長:
a.輔助隊長各項職務
b.執行隊長交代之事物
c.每月值班排班
(3)組長:
a.執行副隊長交代之事務
b.聯繫組員各項臨時事務
貳、保健志工之聯誼
(1)保健志工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報,研討例行性的工作分派與推動及辦理教育訓練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,各小組亦可視情況召開
(2)每年配合衛生所舉行一次優良保健志工表揚大會
參、志工管理
一、 保健志工工作內容,仍以下列幾項業務為主:
(一)協助預防注射
1.協助填寫幼兒健康評估表
(二)協助保健業務
1.協助門診體檢(量身高、體重、血壓)
2.填寫保健業務資料
3.接聽電話
4.健康關懷
5.協助推廣政令宣導及保健工作
(三)協助衛生教育宣導活動
1.協助宣導民眾踴躍參加衛生所舉辦活動
2.活動場地佈置
3.分發衛教宣導單張
4.活動後的清潔工作
(四)執行志願服務工作須知
1.志願服務工作時應先簽到並登錄實到實退時間
2.應穿戴整齊並注意個人良好態度
3.不遲到早退,有事無法志願服務應先找人代理之
4.每月每人應志願服務1-2次
5.不索取及收受個案及家屬所給的任何酬勞或金錢
6.志願工作時謹守崗位,提供服務,不以私人事務影響服務
7.有關個案、衛生所不對外公開的資料應予保密
二、保健志工之教育訓練
(一)基礎訓練:
以灌輸志願服務理念為主,由新進志工參加,訓練期滿,發給結業證明書。
課程內容包括(以下共計12小時)
1.志願服務的內涵:2小時
2.志願服務倫理:2小時
3.自我了解及自我肯訂或快樂志工就是我,以上二課程二選一:2小時
4.志願服務經驗分享:2小時
5.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:2小時
6.志願服務發展趨勢:2小時
7.人際關係、說話藝術、團康活動等活動:2小時
(二)特殊訓練:
以強化志工專業知能,熟悉工作環境為主,由曾經接受基礎訓練之志工參加,訓練期滿後發給結業證書課程。內容包括(以下共計12小時)
1.社會福利、資源的結合與運用:25%
2.衛生保健專業知能及技術:50%
3.衛生保健議題等:25%
三、紀錄冊發放
每位志工限領一冊,於其他單位領取者,應延用舊冊,不得重複領取,以一人一冊為原則。
四、志工權益及福利
1.加入衛生保健志工行列,並於接受基礎訓練、特殊訓練後並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的志工,均可享有意外事故保險。
2.服務績效優良者經考核選拔楷模將接受表揚。
五、志工遴選與續任
所有志工服務任期為一年,每年遴選一次,由衛生局印製服務證,供服勤時配戴,工作績效優良者,得留任繼續服務,為激勵保健志工,每年於年度結束前,由衛生局配合縣府辦理優良志工表揚。